首页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甘孜州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3-01-13 02:01:38
来源: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阅读数:
373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提醒您: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州级相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学校、园):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体育局、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体发〔2021〕7号)文件精神,经十二届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甘孜州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2月30日

   

甘孜州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

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和四川省体育局、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体发〔2021〕7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工作部署。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青少年全面发展为目标,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深化具有中国特色的体教融合发展。以塑造青少年体育奋斗精神、提升运动健身能力、培养终身锻炼习惯为工作主线,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锻炼体魄、锤炼意志、健全人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基本形成体系健全的体教融合工作机制,建成一支能满足学校体育发展的专兼职体育教师队伍,学生普遍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基本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发展格局,各级青少年赛事体系日趋丰富完善,在青少年中形成热爱运动、热爱生活的良好氛围。全州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国家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达50%以上。通过分层分类培养选拔,发现和培养竞技体育优秀后备人才,积极向上级专业运动队、职业运动队输送,提高我州竞技体育人才贡献率,基本形成多样化、现代化、高质量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

1.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开齐开足体育课程,1至2年级每周开设4至5课时,3至9年级每周开设3至4课时,高中每周开设2至3课时,高职院校1.5年不少于108课时,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游戏活动,培养体育兴趣爱好,促进运动技能协调发展。完善充实体育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内容,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及质量,倡导家校结合的体育锻炼,带动全民健身。各县(市)应将体育与健康课、体育大课间和校内体育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纳入教育教学评估体系,确保校园体育活动学生人人参与。加强青少年学生军训,促进爱国主义教育。

2.强化学生运动技能培养。广泛开展校园足球、篮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棋类等州级传统基础运动项目,大力推广蹴球、珍珠球、陀螺、射弩、押加、民族式摔跤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鼓励开展滑冰、滑雪等冰雪运动和自行车、马术、柔道、跆拳道、轮滑、射箭、攀岩等新兴特色运动项目,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游泳等水上运动项目。大力推进三大球进校园,因地制宜推动一校多品学校特色体育项目建设,帮助每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全州中小学校重点开展1至2项本校体育特色项目,推动开展4种以上运动项目。

3.积极开展校园竞赛活动。建立完善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赛事等为一体的中小学体育竞赛活动体系,各学校每学年组织不少于2次运动会(体育节)等体育赛事,选拔组建学校代表队,参加县(市)级、州级、省级和全国青少年体育比赛。结合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加强校园思政建设,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全面开展重走长征路等体育活动。鼓励学校与体校、体育协会、社会俱乐部合作,通过购买服务、委托授权等方式开展教学、训练、竞赛和活动。

4.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和场地建设。逐步改善青少年体育设施条件,坚持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相结合,将改善基层青少年体育设施纳入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一并谋划实施。支持各县(市)教体行政部门规划建设一批新兴项目体育场地设施,满足辖区内青少年运动项目训练和体育活动开展需要。健全学校场地开放机制,探索学校体育场地面向社会开放的一场双门、一场两制模式和公共体育场馆向学校免费开放的办法路径,实现资源共享,为青少年体育活动开展创造良好场地等设施条件。

5.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参照国家、省级办法和标准,配齐配足体育教师,合理确定体育教师工作量标准。积极引进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学校体育老师、体育教练员。鼓励各县(市)探索建立体育教练员聘、用、管机制,采取体育教练员集中聘任、按需培训、统一使用的创新模式。逐步建立体育老师和教练员名师工作室,打造以名师名教练为引领的优秀团队,助力学校体育和青少年训练工作。                                                

6.坚持开展师资培训。州级和县(市)级教体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体育教师、教练员专业能力提升基础培训、专业培训和专题培训。借助高等院校在体育科研训练、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智库作用,加大培养高水平教练员、裁判员力度。发挥社会体育组织优势,补齐基层新兴特色体育项目师资短板,着力培养一批体育骨干教师、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等。

7.培养校园青少年竞技后备人才。以足球、篮球、田径等基础大项为重点,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建立1至3支校园体育项目队。州、县(市)在同一体育项目形成小学、初中、高中梯次衔接一条龙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以色达县红星女子足球队为示范引领,建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畅通校园青少年竞技人才培养通道,夯实竞技后备人才基础队伍。加强与四川民族学院等州内高校合作,共育甘孜竞技体育校园明星。

8.加强幼儿体育基础培育。探索体育运动对幼儿身体和智力发育的促进机制,通过教体和卫健部门共建体、教、医合作机制,不断提升幼儿体质水平。支持全州幼儿园探索研究幼儿体育锻炼课程体系,注重幼儿体育师资水平提升。开展丰富多彩的幼儿体育兴趣指导活动,通过开展幼儿体育大会等活动引领幼儿体育科研和幼儿趣味体育活动开展,推进幼儿体育基础培育工作。

9.重视体育学业水平考试。进一步完善体育中考政策体系,科学设置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从单一身体体育素质测试逐步完善为体育综合素养+体育专项运动技能水平考核。根据国家和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逐步提高中考体育的分值权重,运用信息化、电子化、可视化手段,改进体育考试方法,确保体育评价考试成绩精准、客观、公平。

(二)发挥业余体校的专业功能

10.加强体校能力建设。发挥州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人才培养主力作用,提升学校青少年体育训练水平、科学选材水平,在突出专项特色和培养任务的同时,配备专业教练员、体能教练员、医疗科研人员等复合型保障团队,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在选拔、培养、输送、升学等各方面的衔接与支持。州级训练单位不受学区限制,可面向全州选拔适龄优秀体育苗子。加强与各级各类中小学的深度融合,盘活双方资源,重点突出体育兴趣培养、体育人才选育和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共享青少年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成果。

(三)规范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发展

11.建立健全各级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鼓励各县(市)成立县(市)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协会,鼓励中小学校和社会体育组织组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把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体育从业人员管理,有效服务青少年参与体育活动的需求。

12.拓展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服务内容。鼓励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与学校在课后延时、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合作开展青少年训练营、冬夏令营、亲子体育等活动及培训工作,进一步畅通社会体育组织服务学校体育的路径,规范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鼓励学校与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合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承接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竞技人才培养,多元化培养竞技体育人才,有效拓宽青少年成才渠道。

13.创新设立社区青少年体育教练员制度。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社区中的积极作用,培养社区青少年体育教练员,鼓励其参与青少年公益服务,为社区青少年提供优质体育服务。逐步组织和推动青少年社区体育活动开展,提升青少年体育运动兴趣、普及科学锻炼常识,提供合理运动建议,激发青少年运动潜能,当好青少年身边的体育锻炼咨询员、指导员

14.鼓励青少年体育设施(活动中心)建设。鼓励各社区联合社会体育组织、周边学校、社会场地共建共享功能突出、辐射力强的室内或室外示范性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中心,优先向本社区青少年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信息化程度,提高场地利用效率。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参与青少年体育训练、场地运营管理和体育俱乐部建设,改善青少年校内外运动条件。

(四)丰富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

15.完善青少年赛事体系。各级教体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青少年学生竞赛工作,拟定赛事计划、竞赛规程,统一参赛资格注册,逐步建立州、县(市)、校际、校内四级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不断提升我州青少年竞赛质量和水平。坚持以省运动会、省学生运动会、州运动会和州中(小)学生运动会为重点,整合全州学校体育联赛和各单项体育年度赛,完善学段间相互衔接的班级、校级、县(市)级、州级四级体育竞赛制度;组织参加好每四年一届的省运动会、省年度青少年锦标赛、省年度贡嘎杯青少年体育联赛、省学生(青少年)冠军赛、省青少年夏冬令营、省幼儿体育大会等赛事活动,办好每四年一届的州运动会、每两年一届的州中小学生运动会,举办涉藏市(州)青少年足球比赛。各县(市)办好每两年一届的青少年体育赛、每四年的综合性体育赛,优化项目设置和赛程赛制,提高中小学校体育联赛水平;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举办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比赛,规范和发展社会体育俱乐部青少年赛事活动,盘活青少年体育赛事资源,全面打造青少年身边的赛事体系,切实发挥竞赛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中的杠杆作用。

16.完善竞赛激励制度。完善甘孜州青少年参与体育重大赛事激励制度,将学生参加全国性、省级、州级、县级等赛事成绩纳入奖励评估机制,鼓励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高水平竞赛活动。

四、保障措施

17.加强组织领导。参照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州政府办公室、州教体局牵头的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有关政策和措施,共同推进体教融合工作。各县(市)参照制定本地区体教融合工作具体政策措施,建立本级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18.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市)政府要加大对体教融合工作相关政策与支持力度,将体教融合发展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各级教体行政部门应将青少年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各学校日常体育工作经费应纳入学校公用经费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场地设施设备、参赛办赛、器材购置、师资培训、训练指导等。加强青少年体育训练经费保障,逐步提升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扶持力度,特别要在州队校办、举办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和青少年夏冬令营、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训练场地建设、运动器材购置、各级体育教师队伍培训等方面予以保障。鼓励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形式,积极拓展在人才培养输送、竞赛组织、课余训练活动等方面的供给渠道。

19.保障师资待遇。各级教体行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切实保障体育教师(教练员)的工作条件和合理待遇。学校根据体育教师在课外辅导、课后训练、课外活动、组织竞赛活动和走教任务的课时和工作量,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予以倾斜。体育教师、教练员所获体育竞赛奖励应纳入所在学校考核评价体系。鼓励体校教练员在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积极参与学校课外体育活动、学校代表队训练等为学生提供专项运动技能的培训服务,按规定领取报酬。

20.构建考核督导机制。将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体教融合推进工作作为督导评估内容,将学生体质管理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经常性督导评估。各级教体行政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各地体教融合工作推进计划,建立州、县(市)、学校三级督导考核评价机制,努力实现量化评分、综合考量、科学评价。把学校体育工作质量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学校负责人业绩评估指标。对学生体质健康整体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对体教融合工作开展成绩突出的学校,各级教体、财政和人社部门在政策、经费、培训等方面予以支持。

21.强化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各级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各级各类学校与社会力量参与的体育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健全各级公共体育服务安全责任体系、运动风险预防体系及应急处置体系。有效开展事前风险评估,制订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购买体育运动保险、校方责任险,试行学生体育活动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设施安全检查各项制度。加强大型青少年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强化青少年安全教育和科学锻炼指导,规范青少年训练培训,为青少年积极参与运动训练创造安全、有序的体育锻炼良好环境。

 

22.营造良好体育文化氛围。凝聚共识,加强宣传,传承中华体育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通过体育文化建设和宣传引导青少年热爱运动、热爱生活,引领城市运动风尚,培育昂扬进取、健康向上、时尚创新的城市气质。以浙江对口支援为契机,借势借力杭州亚运会,构建体育文化对外交往新格局,积极搭建体育对外沟通桥梁和平台,拓展丰富多样体育文化活动的交往、交流,有力推进全民健身事业互利合作,促进体育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各级教体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体育文化交流活动,注重营造家庭运动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发挥教体宣传阵地作用,加大对青少年体育工作新理念、新经验、新成效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对深化体教融合成效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形成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总结推广,营造政府主导、体教融合、市场参与、和谐共生的青少年竞技体育和学校体育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