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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利用“两考”前节点做好学生资助政策集中宣传的通知
2023-05-24 16:55:42
来源: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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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教育体育局,海管局社事科,各州属初高中(中职)学校:

“中考”“高考”临近,请各县(市)教育体育海管局社事科、初高中(中职)学充分利用“两考”前夕节点面向初三毕业生做好高中阶段(普通高中、中职)学生资助政策集中宣讲,面向高三(中职)毕业生做好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集中宣传,确保让每一位初高中(中职)毕业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晓即将升入的上一学段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其不为学费、生活费等担忧,安心备考。


附件: 1.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 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22日


高中阶段(普通高中、中职)学生

资助政策简介

 

一、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1.普通高中“两免”教育政策。从2015年春季学期,对州内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标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康定中学、泸定中学每生每年2200元、其它普通高中每生每年2000元。学生入学注册即享受。  

2.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2010年秋季学期起,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补助。补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分为两档执行:一档每生每年2200元,二档每生每年1800元。学生(或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认定审核、同级教体部门备案审批后,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到学生社保卡。

3.普通高中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对全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按每生每年1700元补助生活费。由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认定、审批同意后即可享受。

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1.“9+3”免费中职教育计划政策。从2009年春季学期起,对到内地中职学校就读的中职学生给予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和杂费的资助。其中免学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助学金和生活费补助标准为:一、二年级“特困生”每生每年4500元,非“特困生”每生每年3000元;三年级“特困生”每生每年2250元,非“特困生”每生每年1500元。学生入学注册即享受。

2.州内中职免学费政策。2010年秋季学期起,对州内中职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学生入学注册即享受。

3.州内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2010年秋季学期起,对州内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补助。补助标准:一档每生每年2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000元、三档每生每年1500元。州内中职三年级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评审认定,报上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审核后,由学校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到学生社保卡。

4.中职国家奖学金政策。从2019年起,对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中职(包括技工学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给予中职国家奖学金奖励。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经学校、州、省逐级推荐评审,报教育部审批。

5.中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政策。对2016年至2020年新入学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职在校生在发放中职助学金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一学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学生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注册申请,由学校和户籍地县(市)教体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户籍地县(市)教体局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到学生社保卡。

三、县级教育扶贫救助基金

各县(市)设立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对脱贫户家庭在享受现有教育保障制度和资助政策基础上,仍然存在与子女就学有关的特殊困难给予救助。救助标准:500-5000元/户.年。申请审核: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经村级初审、乡镇审核、县级复审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教体局通过“一卡通”系统将救助金发放到本人社保卡。

四、雨露计划

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和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的,可申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补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 3000 元(当年秋季学期补助 1500 元、次年春季学期补助 1500元)。申请审核: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审核公示、县(市)乡村振兴局审批,由县(市)乡村振兴局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受助人社保卡。

五、县级防止返贫致贫专项基金教育救助政策

有子女接受高中教育(含中职)、本专科阶段教育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在享受现有教育帮扶政策后,仍存在就学特殊困难的,可向户籍所在县(市)乡村振兴部门申请教育救助。救助标准为:高中教育(中职)2000元/生.年、本专科教育3000元/生.年。申请审核: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经所在县(市)教体局初审、乡村振兴部门审批,由县(市)乡村振兴局通过“一卡通”系统将救助金发放到本人社保卡。


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1.甘孜州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对当年升入全日制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根据学历层次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通过高职单招升入高职的1000元/生、通过普通高考升入专科的2000元/生、本科预科3000元/生、二本院校4000元/生、一本院校5000元/生。学生通过“甘孜人社”微信APP经县级审核公示、州级复审备案后,由县(市)教体局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到受助学生社保卡。

2.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2010年秋季学期起,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可在户籍地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一般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研究生最高不超过每生每年16000元,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每生每年12000元,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可根据其意愿按贷款标准上限办理。贷款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本金及利息偿还: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利息及本金。如暂未就业有还款困难或不能按期还款的,可申请还本宽限期(即宽限期间可只偿还毕业后产生的贷款利息),还本宽限期为5年。流程:由学生个人申请,经县级资助中心、高校、银行审核,高校反馈贷款回执后发放贷款。

3.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新入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特别资助政策。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2016年至2020年新入学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给予学费和生活补助的特别资助,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学生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注册申请,经就读学校和户籍地县(市)教体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户籍地县(市)教体局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到学生社保卡。

4.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政策。从2009年起,对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三年以上的(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省财政按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学费给予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的补助。学生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注册申请,经原就读学校和户籍地县(市)教体局审核公示、州级复审通过后,由户籍地县(市)教体局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到受助学生社保卡。

5.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滋蕙计划”。2012年起,对每年升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给予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资助。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向原就读的高中、中职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公示上报省教育基金会和中国教育基金会审批同意后,由学校发放给受助学生。

6.国家奖学金政策。2007年起,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和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学生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注册申请,经基层单位、高校评审公示并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审批后,由所在高校组织发放。

7.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2007年起,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学生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注册申请,经所在高校评审公示并报省教育厅、财政厅评审通过后,由所在高校组织发放。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8.国家助学金政策。2007年起,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本专科(含一档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每生每年2100元。学生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注册申请,所在高校评审公示并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备案审批后,由所在高校组织发放。

9.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2014年秋季学期起,由省级财政和高校共同出资设立省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表现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分每生每年12000元、每生每年10000元、每生每年8000元三档,硕士研究生分每生每年10000元、每生每年8000元、每生每年6000元三档。学生个人申请,基层单位、高校评审公示并报教育厅、财政厅备案审批后,由所在高校组织发放。

10.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可以申请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标准:研究生最高每生每年16000元,本专科学生最高每生每年12000元。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可根据其意愿按贷款标准上限办理。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由学生个人向所在高校申请,经高校、银行审核后发放贷款。

11.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2009年起,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资助标准:根据其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学年,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学年,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个人在全国征兵网申请,经就读高校审核、入伍所在地或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确认,高校审核汇总并报省教育厅汇总上报。

12.绿色通道。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具体办法由学校制订。

13.校内资助及勤工助学。高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同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和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项目及机会,帮助其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办法由学校制订。

二、县级教育扶贫救助基金

各县(市)设立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对脱贫户家庭在享受现有教育保障制度和资助政策基础上,仍然存在与子女就学有关的特殊困难给予救助。救助标准:500-5000元/户.年。申请审核: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经村级初审、乡镇审核、县级复审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教体局通过“一卡通”系统将救助金发放到本人社保卡。

三、雨露计划

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和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的,可申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补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 3000 元(当年秋季学期补助 1500 元、次年春季学期补助 1500元)。申请审核: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审核公示、县(市)乡村振兴局审批,由县(市)乡村振兴局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受助人社保卡。

四、县级防止返贫致贫专项基金教育救助政策

有子女接受高中教育(含中职)、本专科阶段教育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在享受现有教育帮扶政策后,仍存在就学特殊困难的,可向户籍所在县(市)乡村振兴部门申请教育救助。救助标准为:高中教育(中职)2000元/生.年、本专科教育3000元/生.年。申请审核: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经所在县(市)教体局初审、乡村振兴部门审批,由县(市)乡村振兴局通过“一卡通”系统将救助金发放到本人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