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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03-20 16:49:13
来源: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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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依据: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文件,2020年四川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文件。在此背景下我州出台了 《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20241号),有利于与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有机衔接,促使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更加阳光、公正、公平。

目标任务:规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运行模式,进一步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考试招生统筹管理力度,促进我州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不断推进考试招生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主要内容:全州普通高中、三年制中职考试招生实行“州招考委统一领导,州教育和体育局牵头抓总,州招办、州教科所组织监督,县(市)、学校具体实施”的运行模式。五年制高职和民族地区“9+3”中职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普通高中、三年制中职招生由州招办统一组织录取。全州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退档、不换录。

关键词诠释:

平行志愿: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投档原则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依次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平行志愿只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投档。

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到州内非户籍所在地工作的干部职工、到州内非户籍所在地经商人员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按照甘孜州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享受高中阶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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